臺北市開出99年3-4月份特獎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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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民眾購物消費別忘了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每2個月可以兌獎外,政府稅收獲得保障後,更可投入各項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利人又利己。&該局說明,99年3-4月份統一發票於99年5月25日開獎,臺北市有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第584分公司、台北市第161分公司、惠宇企業社、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內湖分公司等5家商家開出中特獎發票,民眾僅在便利商店買25元的沙拉餐包,就中了特獎200萬元。其中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開出特獎之統一發票係以電子發票之形式開立,依規定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應於交易完成後將發票號碼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買受人,除買受人要求交付統一發票紙本時應即寄送外,營業人於該期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10日內,依規定將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寄送買受人,以供兌獎。&該局所屬大安分局、中北稽徵所、南港稽徵所預訂於99年6月4日,派員至前揭營業場所燃放鞭炮及張貼海報以表祝賀之意,並藉由祝賀活動的宣傳,提醒民眾購物不忘索取發票,並記得兌獎。&該局呼籲,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除了有中獎機會外,也可協助政府防杜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增裕庫收,社會大眾及政府雙方都互蒙其利。&(聯絡人:審查三科李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727)&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