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採用彙總繳納方式並辦理網路申報,省時方便又利己。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公私營業或事業組織,開立應納印花稅憑證,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後,按期或一次彙總繳納印花稅。經申請印花稅按期彙總繳納,只須就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以每二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各代收稅款處繳納,並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稅務局指出,補習班、安親班、安養中心、醫院、診所、金融保險業……等公私營業或事業組織,所開立應納印花稅票憑證較多,若採用實貼方式逐件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著實不便,且未依規定銷花被查獲須受罰,將無端造成困擾。所以該局特別呼籲上開業者採用「印花稅彙總繳納」方式,不但可省去貼用印花稅票的麻煩,亦可免除銷花不合規定被處罰之困擾。
  稅務局又說,為因應E化趨勢,該局地方稅網路申報已於98年10月間正式上線,印花稅採用彙總繳納之業者,只要上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nttb.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即可輕鬆完成印花稅總繳網路申報手續,免去人工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該局申報的往返時間,省時方便又利己。稅務局目前為推動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作業,並可提供到府輔導申辦服務,有意辦理印花稅彙總繳納及網路申報之業者,歡迎洽詢稅務局印花稅櫃台服務電話:總局2222121轉337 埔里分局2982054轉206 竹山分局2642053轉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