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院拍賣取得後供住家使用,為何收到的房屋稅單是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透過法院拍賣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很少會注意取得房屋所適用的稅率,以致於會多繳了稅款。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課徵,所以取得房屋供住家使用者,應儘速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按住家用稅率核課,以節省房屋稅。
該局又說,法拍屋得標人,打算拆除重建,應於房屋拆除後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註銷稅籍,經派員查證屬實後,即可自當月起免徵房屋稅。如逾期申報,除非納稅人日後能提示房屋實際拆除日期之證明文件,例如拆除執照等,則仍可依據拆除日期,准予追溯至實際月份起註銷房屋稅籍,否則,只能從申請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對納稅人權益影響很大。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房屋所在地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