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納稅案件於補徵時應加徵滯納金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有民眾來電詢問其房屋稅辦理轉帳納稅後,如果因存款不足而無法扣款,另行補單催繳,是否可以免加徵滯納金?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納稅案件,如轉帳繳納通知確已送達納稅義務人,依該通知所載,約定扣款帳戶應於扣款日(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預留存款,屆時如有存款不足無法扣款情事,稽徵機關應另行發單,並依各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規定,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