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款通知文書查對更正後得改訂繳納期限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得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其經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後之繳納通知文書,得予改訂繳納期限。 新化分局 陳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