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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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表示,為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服務措施,並提升查核品質,於99年5月1日至99年5月31日辦理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首次實施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服務措施。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透過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3項扣除額資料,作為報稅參考。如依所查詢之扣除額資料列報扣除,可免檢附繳費單據。
  財政部指出,依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資料,納稅義務人利用憑證透過網路下載扣除額資料1,150,973戶,臨櫃查詢則有 2,097,580人次,99年利用上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措施之納稅義務人共3,248,553人,利用率約達總申報戶數之60%,頗獲好評。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綜合所得稅單據電子化措施係採分年分階段方式推動,將參考本年首次實施之經驗及各界提供之意見,進行檢討改進,以提升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