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辦理塗銷信託登記前應先查欠並繳清欠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塗銷信託登記係指信託不動產(土地、房屋)於委託人與受託人間因信託關係消滅、撤銷、中止,欲回復至委託人所有時,應向地政機關申請權利主體變更之登記。惟在辦理塗銷信託登記前,須先到稅捐機關查詢有無欠繳工程受益費、地價稅及房屋稅,查無或繳清欠稅後,申請人才能持憑向地政機關申請將信託財產權利變更回復登記為原所有權人(即委託人)所有。

 民眾如對上述內容有疑問,可利用電話查詢。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