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遷出對稅捐優惠的影響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務局提醒鄉親,戶籍遷移會影響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捐優惠。稅務局指出,在地價稅減免優惠方面,若您已享有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當您或您的配偶、直系親屬戶籍遷移,致無人在該地設立戶籍登記時,除喪失該項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權益,且在戶籍遷出後30日內未向該局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除追補應納稅額外,最高處以短匿稅額3倍罰鍰。在土地增值稅方面,若您曾申辦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在5年內將戶籍遷出致不符自用住宅要件時,會被追繳原退還的土地增值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