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國稅局即無扣除額資料可供查調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5月份綜所稅申報期間,為方便民眾申報,依財政部頒定之作業要點規定,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即可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惟該作業期間為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該所提醒,自6月1日起國稅局即無扣除額資料可供查調;僅能申請查調所得、財產資料,該項申請應檢附文件如下: 一、申請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託書正本(委託人需蓋章)及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需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切結。 二、申請人為外籍人士,應檢驗護照正本。 三、申請人為大陸人士,應核驗經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臺灣地區旅行證或居留證正本。 四、未成年親屬除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加附戶口名簿正本。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