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拍賣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是否要課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表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商品、購入不適用而未使用或他人贈送的物品,不屬於營業稅課稅範圍,免課徵營業稅。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