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申請期限7月1日起至7月31日截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若要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依規定每年只有在7月份一個月期間受理申請,符合下列資格之土地所有權人,請儘速於7月底前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可減輕租稅負擔。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若係位於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或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包括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遊憩用地、墳墓用地等),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房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使用,可以向土地所在之各鄉(鎮、市)公所農業單位提出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課徵田賦(目前已停徵),呼籲民眾如有符合條件者,請把握申請期限,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