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農地逾期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法拍農地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者,權利人或義務人應於收到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接獲法院通知,核算法拍農地需課徵之土增稅時,係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算,並發函通知權利人及義務人,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者,應於收到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該局請民眾特別注意,於規定期限內先向該局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申請期限後,始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另上開通知函係以雙掛號寄送戶籍地,若實際居所並非在戶籍地,應注意通知函送達時間,以免因逾限申請不符規定,影響自身權益。 若仍有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