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事宜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你知道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是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的時間嗎?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認定為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之土地,徵收田賦;因田賦目前停徵中,實質等於免稅。 該局強調,非都市土地為農業用地以外之其他用地且合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作農業用地使用,於75年6月29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公布施行前核准徵收田賦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公共設施未完竣區、依法限制建築區、依法不能建築區、公共設施保留地等實際作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曬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業使用之土地。詳細申辦手續請逕洽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土地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要件,而尚未課徵田賦者,請記得於7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如有任何關於地價稅的疑難問題,請以電話向該局洽詢。 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03)9325101~6轉222~228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 (03)9563072~4轉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