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檢查作業,自即日起開始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99年度印花稅憑證檢查作業已經開始,檢查重點除了廢棄物清理業、建築及土木工程業、不動產開發業及營造業等書立較多承攬、買賣合約之行業外,另對於執行業務者如:皮膚科醫師、民間公證人等較常開立銀錢收據者也是本年度查核範圍。該處特別呼籲,檢查前會發函通知受檢對象,請其提供5年內帳簿及相關憑證資料以供查核,業者應儘快自行檢查所書立應納印花稅之各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及註銷,如有漏貼或已貼用印花稅票未註銷情形,在檢查前自動補貼或補繳並補行銷花可免受罰。
印花稅的補繳方式,除了到郵局購買印花稅票黏貼在憑證空白處外,並應注意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要加蓋銷花章;如憑證金額較大或數量較多,可以至稅捐處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再將完稅繳款書的「證明聯」黏貼於憑證上,以完成納稅手續。該處進一步強調,清查作業主要目的並非要處罰納稅人,而是希望透過查核程序輔導並提醒業者能自行檢視並依法繳納,以維護租稅公平。印花稅的稅率雖然不高,但如經查獲有相關違反印花稅之規定將受5至10倍或20至30倍等處罰,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儘速檢視應稅憑證有無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如有相關疑問,該處歡迎電話洽詢,聯絡電話:(02)8952-8635消費稅科 劉學文。
撰 稿 人:消費稅科 劉學文 電話:89528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