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有應退之稅捐應先抵繳積欠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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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有應退之稅捐時,稽徵機關會先查明有無積欠稅款,若有欠稅款尚未繳清,會就其未繳清之欠稅,先行辦理抵繳,並於扣抵後寄發抵繳證明書通知納稅義務人;抵繳後如尚有應退稅款,再以支票退還納稅義務人。
  該局特別呼籲,為避免被詐騙集團利用,讓退稅人混淆不清,該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E-MAIL電子郵件通知納稅人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辦理退稅撥款事宜,且自動櫃員機只有匯出功能並無匯入功能,請納稅人特別注意。為維護退稅人權益,該局均以掛號方式郵寄退稅支票給退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