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將於7月30日辦理首批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將分成三批次退稅,凡於99年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所屬國稅局辦理結算申報或於5月31日前以網際網路辦妥結算申報屬退稅案件者,均可於7月30日領取退稅款項。 該所進一步說明,退稅方式只有兩種: 1.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 2.未指定存款帳戶者,將由國稅局以退稅憑單郵寄至納稅義務人通訊地址,再由納稅義務人持退稅憑單前往金融機構兌領。 因此,國稅局呼籲民眾不會以其他方式通知退稅,如有接獲以轉帳退稅名義要求民眾至提款機操作退稅者, 請小心求證或撥打165防詐騙專線,以免受騙。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