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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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表示: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之各種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基於我國之營業稅係屬消費稅性質,而應考人參加考試與一般消費貨物或勞務尚有不同,不宜負擔消費稅,故財政部業於98年5月22日以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核釋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