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將於99年7月30日辦理第一批退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目前正在積極辦理中,申報時如有填具退稅金融帳號者,將於99年7月30日存入受退稅人所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其餘未採用轉帳退稅案件,將寄發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請納稅人特別留意。
該局指出:本次退稅為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申報之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案件,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99年7月30日至99年9月30日,請受退稅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辦理兌領手續。

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稅人除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憑單上所指定之金融機關兌領現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兌領;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則須存入存款帳戶方得兌領。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至自動櫃員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該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