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無免稅之適用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臺南縣稅務局表示:經都市計畫劃設為學校及道路用地,並經發布實施在案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位於後期發展區,依都市計畫書規定原則上應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無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 新化分局 陳美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