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登記之工廠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可減半徵收房屋稅

資料來源:南投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自有且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可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房屋稅。所稱「自有房屋」,係指下列房屋之一:(1)工廠如為公司或法人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公司或法人本身所有。(2)工廠為合夥組織者,其房屋應為合夥事業所有或依法登記工廠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3)工廠如為獨資經營者,其房屋應為依法登記工廠之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
  稅務局指出:合法登記之工廠,是指依工廠設立登記規則﹝現行法為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之工廠;所以,如果是無使用執照之違章房屋,是不能減半課徵;而且廠房如果出租供他廠使用,非由工廠自用,也不合減半徵收房屋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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