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9年7月1日起,稅單全面條碼化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自今(99)年7月1日起,稅單全面條碼化。只要稅額在2萬元以下,在繳納期限屆滿後二日晚上12時前,納稅義務人可持所有國稅及地方稅繳款書至超商繳稅。
  
  該局表示,財政部為落實便民利課的目標,整合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之代收稅款作業,納稅義務人可持附有條碼之稅單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手續費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民眾免負擔。
  
  該局特別說明,為配合實施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電子傳輸作業,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自動報繳或網路申報案件之繳款書繳納稅款,不必多跑一趟稅捐機關。民眾如對自行列印繳款書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