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10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已於11月30日截止,仍有部份民眾尚未繳納,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稅單繳納期限已於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民眾如果至今仍未收到100年地價稅繳款書,可至該局及所屬分局申請補發或以電話、傳真等方式辦理。如有不了解的地方或有疑問,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取得相關資訊外,亦可撥打該局客服專線080087898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