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需檢附哪些證件?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民眾向國稅局申請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必須同時提示雙親之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戶籍謄本,若僅有雙親之一方前往調閱者,則除檢附未到場配偶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外,尚需檢附未到者之委託書;若未到場配偶僅國民身分證影本,則需由其切結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單親家庭查調未成年子女所得資料時,則申請人尚需提示其單獨具有該未成年子女法定監護權之證明文件。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