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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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表示:立法院已於99年5月2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5條及第126條條文修正案,自99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0%再度調降為17%,本項修法案亦經 總統公布施行。營利事業辦理99年度決、清算申報或暫繳申報時,即可適用修正後之稅率計算繳納決、清算應納稅額或暫繳稅額。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