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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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訊:無償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九條無償供公共使用的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 但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空地部份,不可以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