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用地作農業使用可申請課徵田賦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墳墓用地若自始即作農業使用且於75年6月29日前課徵田賦在案,即可繼續課徵田賦。 新化分局 余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