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留心黏貼於門首的送達通知書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南市稅務局表示,現代人早出晚歸,平時家中又無人代為受領郵件,民眾回家看到門首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時,請儘速前往寄存郵局領取稅單繳納,以免逾繳納期限加徵滯納金,而得不償失。

該局指出,部分民眾存有錯誤觀念,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郵件,就表示沒有收到該稅單,可免去限期繳納稅捐之責任。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稅單郵寄至民眾住居所,倘民眾不在家又無人代收稅單,郵局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門首,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信箱內,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稅單一經存放郵局,縱未領取,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限仍未完納,將會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請民眾特別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收到郵局寄存送達通知書後,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稅單並依限繳納,以免荷包縮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