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自99年7月1日起加強扣繳檢查,未依規定辦理扣報繳者,儘速自動補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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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提要:國稅局自99年7月1日起加強扣繳檢查,未依規定辦理扣報繳者,儘速自動補報繳 【中縣訊】中區國稅局臺中縣分局表示,該分局自99年7月1日起對扣繳單位進行扣繳檢查,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為鼓勵轄內扣繳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國稅局籲請扣繳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報繳情事,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可減輕處罰。 該分局特別列舉扣繳單位常見疏失,提供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包括: (一) 小規模營利事業、執行業務者、補習班等,給付各類所得未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例如給付租金、薪資)。 (二) 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給付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 (三) 給付董、監事車馬費、出席費屬薪資所得,未辦理扣繳及申報。 (四) 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給付獎金獎品未辦理扣繳及申報。 (五) 給付非居住者所得時,未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並申報扣繳憑單。 (六) 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未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起10日內辦理扣繳申報 (七) 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之所得未申報免扣繳憑單。 扣繳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第二課張修榕,電話:04-25291040轉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