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執行處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單到超商繳納,免收手續費省錢又方便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為讓納稅人更便利繳納移送執行欠稅款,只要滯欠地方稅每筆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執行處寄發之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於通知書期限內就近到全家、統一、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並自99年1月1日起,免再收手續費。
該局表示,為保障個人權益,納稅人到便利超商繳稅,請妥善保留交易明細表、加蓋店章傳繳通知單收據聯。傳繳通知單收據聯依規定應保存5年以作為稅款繳納之證明。
納稅人對欠稅如有疑議,請洽該局稅務管理科欠稅執行股洽詢,電話:(089)231600轉分機24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