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房屋不是全部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但以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故教堂及寺廟房屋免徵房屋稅需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所有權人登記教堂或寺廟所有,如係提供師父住宿廂房及禪坐使用,並非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或供學生住宿使用,如經查明與傳教佈道無關者,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則無上揭免徵房屋稅規定之適用。
民眾對於房屋稅如尚有疑義,可利用該局房屋稅服務專線089-2316001轉282-287、289-29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