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使用之免稅車,逐年成長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專供身心障礙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件數逐年增加,截至99年7月底止全縣車輛數10萬6千餘輛,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而申請免繳納牌照稅的車輛就有1萬2千餘輛,占花蓮縣汽車總輛數11.59﹪,減免之稅額為1億2千餘萬元,影響地方稅收嚴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止民眾借用人頭逃漏稅捐,該局對免稅車輛均有建檔列管,並與戶政、監理、社會局等相關單位提供之資料相互勾稽審查,凡該等車輛如身心障礙者或車主死亡、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非設籍同址、車籍與戶籍地址不同、身心障礙原因消滅、改變用途或轉讓等,不符免稅要件規定時,均取消免稅並即補稅。 稅務局籲請納稅義務人,若有已不符合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稅車,請主動與稅務局連絡,如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已遷移至他縣市者,應辦理車籍遷移,並重新向遷入地所轄稅務局或稅捐處申請免稅,民眾對於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6,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