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封閉違用 需課房屋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原供公共通行之用,依規定該部分的房屋稅應為免稅,但若全部或部分封閉設攤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始供公共通行,仍應課徵房屋稅。地方稅務局指出,近年來許多商家如五金行、小吃店、機車行、加水站等,均把營業範圍擴充到騎樓上,致行人無法通行,此即不符免稅之規定。一般民眾都認為只要是騎樓一定是免稅,但稅務局提醒,實際上仍應視是否供公共使用而定。騎樓若未供公共通行使用,將視使用情形,分別改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地方稅務局也表示,騎樓若違反「供公共通行使用」之情形,不論是否封閉或僅白天使用、晚上不用,即應計入應稅面積。因此,如作住家使用,其面積按住家用稅率核課,如為營業使用,其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計課,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民眾如對稅務問題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利用電話查詢。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07-7410141、岡山分局電話:07-6256811、旗山分局電話:07-6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