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的地價稅應由繼承人負擔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土地所有權人死亡且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地價稅應由誰來負責繳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當所有權人死亡無辦理繼承登記時,稅務局會調查土地所有權人的繼承人,並向其發單課徵地價稅。稅務局進一步說:近來有部分民眾因未辦理繼承土地而拒絕繳納地價稅,惟根據財政部89年5月9日台財稅第0890453056號函規定,因民法中明訂繼承取得物權者無須登記即發生取得效力,所以繼承人因繼承取得的財產,即使未辦理產權登記,仍應就該財產負納稅義務,亦即應負擔繼承該筆土地的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