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使用費是監理站業務非稅務局辦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最近陸續有民眾打電話或親自到稅務分局表示未收到燃料使用費繳款書要求補單繳納。該分局表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是於每年7月1日起開徵,燃料使用費係監理規費,非屬稅務局範圍,如需補發繳款書或有燃料使用費問題請逕向屏東監理站(電話7666733)查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