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加速及簡化縮短稅款入庫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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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為降低人工作業時間與成本,加速及簡化稅款銷帳工作,並縮短稅款入庫時程,自99年7月1日起實施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電子傳輸作業,繳款書全面條碼化,自動報繳或網路申報案件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印繳款書,納稅義務人持附有條碼之稅單就近至金融機構繳納。
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的繳稅管道,新臺幣2萬元以下之稅款,可於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內,至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以現金方式繳稅,手續費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民眾免負擔。
若逾期繳納須加徵滯納金之案件,則須至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關繳納,且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