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取得對債務人即合夥商號之執行名義,可否申請查調全體合夥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台南縣稅務局表示:債權人取得對債務人即合夥商號之執行名義,該執行名義係命合夥團體履行債務,應先執行合夥財產,如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得對合夥人之財產執行,但合夥人否認合夥時,債權人應另有確認其為合夥人之確定判決,始得對之執行。 新化分局 陳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