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護理之家是否需要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某產後護理之家負責人林小姐問: 產後護理之家是否需要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臺中縣分局回答: 產後護理機構之設置,應受「護理人員法」及相關規定規範,經行政院衛生署認定為廣義之「醫療保健設施」,其所提供之產後護理服務涉及產婦傷口護理、嬰兒臍帶護理等醫療及護理業務,屬醫療勞務範疇。因此,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設置之產後護理機構,其所提供之產後護理服務,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並依同法第29條規定免辦營業登記。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臺中縣分局第三課 職稱:助理員 姓名:孟慶恒 電話:04-25291040轉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