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國外投資獲配股利要課稅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虎尾訊】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公司組織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取的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換言之,如果是投資於國外營利事業,則不能適用免稅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