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99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1日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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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99年下期營業用車使用牌照稅將於本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為99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本年期使用牌照稅仍委託嘉義區監理所發單徵收。納稅義務人如於9月底前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請就近至嘉義市監理站(電話:05-2770150)或該局消費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補發繳款書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