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8月31日登記或取得土地者應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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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係按年徵收。99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依稅法規定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換言之,只要是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或依法取得所有權者(如判決、法拍),即為99年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因此,今年移轉之土地,無論新舊所有權人,只要是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所有權人者,雖持有期間未滿一年,仍應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該局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