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全面清查土地增值稅核准重購退稅列管土地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台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該局自10月1日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列管之土地,若有查獲違規之情形,將追繳原退還稅款。籲請民眾注意,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