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營業稅資料庫系統查獲公司漏進、漏銷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訊)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查核轄區內某營利事業其銷售商品為國際電話預付卡,銷售對象主要係加工出口區外籍勞工,因外籍勞工消費較無取具發票之習慣,讓營利事業抱著僥倖心態,漏開發票,逃漏鉅額稅款。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透過營業稅資料庫系統查核營利事業之進銷項、稅籍等資料,並利用銷方申報「營業人使用三聯式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資料彙整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申報資料,交叉分析營利事業是否虛列進項或短漏銷項金額情事。
該局查核某銷售國際電話預付卡A公司,申報進項金額約7,585萬元與銷方申報銷項金額約13,031萬元,差異高達約5,446萬元,顯有異常,經深入查核,透過營業稅稅籍系統,查得該公司負責人於同址另設有一家營利事業B公司,經營項目相同且有相同進、銷異常情形,其差異達10,625萬元,因此2家營利事業一併查核,經向主要進貨對象查詢並取得公司交易之匯款資料、送貨簽收單及銷貨發票後,核對公司存貨分類帳,確認公司漏未將當年度進貨入帳,且該批貨物已銷售漏未開立發票,漏報銷售額,合計短漏進、銷貨物金額約16,071萬元,初步估算補徵營業稅804萬元及罰鍰804萬元,營利事業所得稅補徵845萬元及罰鍰322萬元,共計2,775萬元。
該局表示,現行財政部建置之營業稅資料庫系統已相當完善,稽徵機關透過營業人每期申報營業稅資料彙總、交查即能確實掌握營業人相關資料,營業人所有不法行為,將無所遁形,該局特別籲請營業人切勿心存僥倖。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謝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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