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土地經所有權人同意得代為申請適用優惠稅率並扣繳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員林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執行法院拍賣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如合於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有關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為便利執行起見,如經土地所有權人簽章出具同意書,同意由法院代為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如經查明該申請文件既已蓋用債務人之印鑑章,應可認係當事人已為申請之意思表示,准依法受理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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