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稅單時請先查對清楚避免重複繳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隨著稅單條碼化,繳稅多元化時代來臨了,您是否曾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捐,或是已到稅務局補發稅單繳納了,但舊稅單仍然留在手中呢?因此當您看到以前年度或已過繳納期限的稅單時,請您務必先確認該年期稅款是否已完稅,以避免重複繳納。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繳稅方式多元化之下,已完稅之稅單往往仍留在手上,為免日後混淆不清,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您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便利商店會列印三段式條碼稅單繳款收據;若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繳納者,該局均會另行寄發轉帳納稅證明單,為了避免日後忘記已完稅,建議可在稅單上註明繳納日期再將證明單與稅單訂在一起保管,或將已納之稅單自行銷燬,只留存該年度已繳納之證明單即可。至於若已發生稅款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