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些納稅義務人需要辦理暫繳申報?何時申報?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一)暫繳申報並不是每一個應納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都應辦理,只有營利事業單位,包括各公營及民營之公司。 (二)申報時間自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但採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申報期間比照歷年制推算,例如7月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於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辦理暫繳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