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把握工業用地地價稅節稅申請最後期限!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處表示,99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一般土地地價稅係按公告地價金額採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累進稅率計算。但公司所有之土地如已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供工廠或工業使用,符合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規定要件,並在99年9月23日前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工廠登記核准函影本向土地所在稅捐處提出申請者,可自99年起適用特別稅率按千分之10稅率課徵地價稅,(郵寄申請案件以郵戳日為申請日),逾期申請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規定者亦僅能自100年起適用優惠稅率。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若原核准之工廠登記證已註銷重新設立工廠取得新工廠登記證者或出租且承租廠商領有工廠登記證繼續營業者,需重新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已申辦核准者,如使用情形未變更不須逐年重行申請。
民眾如仍有地價稅疑問,請撥該處服務電話洽詢。89528625



撰 稿 人 :土地稅科 邱欣怡 電話 : 8952-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