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元以下稅款可至超商繳納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方便民眾繳納稅款,目前已開放多項繳稅管道,納稅人可持繳款書就近至銀行、農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也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稅。另外於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期間尚可使用電話語音、自動櫃員機(金融卡)、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等方式轉帳繳稅,以上繳款方式除信用卡繳稅尚需依發卡銀行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各種繳稅方式均不需繳納手續費。 地方稅務局另表示:自99年7月1日起,配合「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電子傳輸作業」實施,所有地方稅繳款書採條碼化作業,並擴大代收服務。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期限,可分為下列兩種情況:一、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及契稅,代收稅款截止日為繳納期限後2日24時。二、娛樂稅及已移送行政執行之欠稅及罰鍰,代收稅款截止日為繳納期限當日24時。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便利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代收稅款期限依稅目分繳納期限後2日或當日24時,逾上述繳納期限民眾就只能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並加徵滯納金。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在限期內繳稅,尤其不要忘記繳款書收據聯要請超商加蓋店章,做為繳納稅款證明。 為節省您寶貴的時間,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多利用網路辦理地方稅事宜,稅務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如有地方稅疑義,請撥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電話03-8226121轉各稅股長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