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稅好處多,繳稅不必往返銀行、節省時間,手續簡便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局表示:辦理轉帳納稅好處多,繳稅不必往返銀行、節省時間,手續簡便。凡納稅義務人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均可辦理轉帳納稅。 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均可申辦委託轉帳代繳稅款。轉帳納稅之約定或轉帳之終止,隨時可申請辦理(但當期開徵之稅款,須於開徵期前二個月申請)。 凡申辦轉帳納稅者在開徵前,會收到「轉帳繳稅通知書」,供核對資料及預留存款,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才會扣款,轉帳納稅完成後,稅務局即會郵寄「轉帳繳稅證明」給納稅義務人留存,且存款帳戶存摺會有轉帳記錄,不必擔心遺失繳款收據!但請納稅義務人務必記得轉帳納稅繳稅證明依規定必須保留五年備查,以免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