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繳稅要多繳滯納金,申請轉帳納稅免煩惱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逾期繳納稅款,每超過2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滯納金最高可加徵應納稅額的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指出,每年固定開徵的稅捐有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銀行、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辦理約定轉帳納稅後,就像幫您請了一位繳稅秘書,再也不用牽掛繳稅事宜,只要存款帳戶不變,且存款金額足夠,每年在各稅稅款繳納期間的最後1日才會從帳戶扣款繳稅,不會有利息損失。轉帳扣款成功後,稅捐稽徵機關還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給納稅義務人,是現代人最方便且最佳的繳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