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代收行政執行案款方便又省時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為便利因欠繳小額稅款而被移送強制執行之納稅人繳納稅款,凡欠稅執行金額在2萬元以下之欠稅,民眾可以持現金及催繳通知單於繳納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納,方便又省時,且免負擔手續費。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繳稅時,有些店員只給該店感熱紙列印的繳費明細單,因明細單上的資料容易在短期間內消失,而造成無法辨識是何時繳稅。為保障個人權益,到便利超商繳稅時,請務必要求店員在行政執行處催繳通知單上加蓋「收款店章」,並保存5年備查,以維護自身權益。